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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团支部、学生组织: 2016-2017学年,经济学院在专业学习、社会实践、体育文化等各方面涌现了一批优秀的学生、项目和团队,为了更好地发挥其榜样示范效应,增强经济学院学生的集体凝聚力,激发经济学子积极进取、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鼓励广大学子将个人的发展与学院、学校的发展紧密结合,加强我院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自身建设,学院团委决定开展2016-2017年度上海大学经济学院优秀集体、优秀项目、"经济学人"的评选活动,详细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注:申报单项奖者只能报一项单项奖或全面发展奖加任一单项奖。 二、活动时间 2017年4月—5月 三、评选条件 (一)【团队奖】评选条件 1、"优秀集体"评选条件: (1)限于经院团支部(班级); (2)具备良好的班级形象、班级协作能力及班级凝聚力; (3)本年度班级平均绩点水平有所提高,居于年级前列; (4)本年度班级在才艺表演或体育活动方面有出色表现;参与校内演出,或在体育比赛中斩获大奖的班级优先考虑; (5)本年度自主开展班团活动,积极参与院内校内活动,构建良好学习氛围。 2、"优秀项目" 评选条件: (1)限于隶属于经济学院的社团、学生组织下的项目团队。 (2)具备良好的团队形象、团队协作能力、团队凝聚力及团队创新意识。 (3)本年度组织并举办过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品牌活动。 (二)【个人奖项】评选条件 1、"全面发展奖" 评选条件: (1)"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 (2)本年度平均绩点排名在经济学院前20%,且所修课程全部及格; (3)具备一定人格魅力、较大的号召力与影响力,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4)具备获得多个单项奖资格的申报者优先考虑。 2、"单项奖"评选条件 (1)最具精神奖 A.具备高度公益心、社会责任感。 B.本年度积极投身于志愿者活动、公益劳动等,应有相应证书作为凭证。 (2)最具能力奖 A.具备一定领导力与组织力。 B.在班级、社团或学生组织中担任一定职位,表现突出。 C.本年度组织并举办过院级及以上级别的活动。 D.得到辅导员或者导师等推荐者优先考虑。 (3)最具智慧奖 A.本年度所修课程全部及格。 B.学习勤奋,成绩优异,本年度平均绩点(绩点计算结果以教务处公布的为准,参与学校组织的国际交流项目的学生,学习归来后,其成绩以学校进行换算、认定后为准)排名在经济学院前20%的学生。 C.竞赛类获奖者获取优先推荐资格。 (3)最具风采奖 A.在体育或才艺上有所著长。 B.在校级及以上级别的比赛中获奖者获取优先推荐资格。 (4)最具潜力奖 A.仅限于经院大二学生; B.品行兼优,自强不息,锐意进取,勤奋认真,综合学习、能力、素质等多方面表现出良好的发展空间; C.本年度在学习成绩、社团及学生组织参与、公益活动投入等方面均有显著进步,须有相应凭证。 (5)最具创新奖 A.具备创新意识、兼具实干精神与远见; B.本年度在与所在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创业等领域中有所进步,或在创新项目中有一定的成果。 四、评选时间 报名:2017年4月14日-2017年6月1日 初审:2017年6月5日-2017年6月10日 展示答辩:2017年6月16日 (具体时间待定) 五、申报流程: 登录上海大学官网,点击经济学院主页面,查找相关通知,下载报名表;或关注上海大学经济学院团委公众号,查找相关推送,下载报名表。 申报人于6月1日前,将电子表以"姓名+学号+申报奖项"或"项目团/班团名称+年度团体奖"为主题,发送到workshu@126.com,同时将纸质版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递交到东区经管大楼237办公室。 六、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共青团上海大学经济学院委员会所有。 共青团上海大学经济学院委员会 2017.4.12 附件一:2016-2017年度上海大学经济学院第六届 "经济学人"评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