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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等11部门《关于印发< 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的通知》(中组发〔2012〕12号)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即日启动2017年"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遴选支持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全校在编专任教师。
二、申报遴选条件
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人选,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培养优秀青少年有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教学名师的人选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2010-201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
2、申报教学名师的高等职业学校人选应具有相关企事业单位一线实践工作经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3学年(2013-2016学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包括实训、实习等实践课程)不少于180学时/学年。
3、非现任校级领导。
4、非国家"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申报者和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入选者。
三、申报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门)限报1人。
2、各学院(部门)将候选人情况在本部门公示,公示无异议方能报人事处。
3、各学院(部门)须在2017年2月24日前,将候选人汇总表、推荐表及附件的纸质版材料及表格电子版材料报送学院人事办公室。学校上交截至日期2月27日上午10:00。
4、全校仅有一个名额可推荐至上海市教委。
联系人:张雪剑
电话:66134915-804
附件:
上海大学人事处
2017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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