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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遴选2018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高等教育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LH)的通知》,我校启动有关国际学生管理人员、管理学专业教师、经济学专业教师、医学专业教师、工学专业教师赴国外研修基地访学研修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派人员留学身份为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个月。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需符合《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1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 符合国家留基委规定的学历、学位要求; 应为高校来华留学生管理人员或相关专业英文授课教师,身心健康且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研修期间采用全英文教学,申请人申报时需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要求或达到相应的语言水平。 三、资助经费 本项目留学人员资助经费由各选派学院和留学基金委以1:1经费配套。 四、选派名额 各学院选派人员不超过附件通知中的名额限制。 选拔推荐、资助经费、提交材料等详细信息请参阅附件1。 请相关学院于2017年11月8日前将申报情况报至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人:张雪剑 电话:66134915-803 
附件: 2、推荐人员名单表 上海大学组织人事部 2017年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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