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招生】上海大学经济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创建时间:  2023/03/25  陈文婕   浏览次数:   

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经济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 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次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并对复试结果负责。

学院按招生学科方向成立复试专家组,选派责任心强、经验丰富、学术及外语水平较高的人员参加复试。每个复试专家组不少于5人。

本学院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1.2,总成绩相同的末位考生均进入复试。复试过程中,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为确保复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二、复试以及复试名单确定

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统考招生计划、报考生源等情况确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全部参加复试,择优录取。

各专业复试分数线详见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网址:https://gmis.shu.edu.cn/)。


三、招生名额

专业名称

学习形式

招收名额

(含推免)

理论经济学

全日制

4

应用经济学

全日制

51

金融

全日制

112

国际商务

全日制

55

应用统计

全日制

7

金融

非全日制

65

国际商务

非全日制

35

备注:

1. 经济学院(学院代码101)两个专业接受调剂:025100 金融(非全日制);025400国际商务(非全日制);

2. 根据复试情况,名额可能会有微调,统考招生数以实际为准。

四、复试时间、地点、形式

经济学院全日制硕士招生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即现场笔试和现场面试相结合,非全日制硕士招生复试采用线上形式进行。全日制复试时间从3月下旬起。非全日制调剂等待后续通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序号

复试专业

复试时间

分组数

1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

330

1

2

【全日制】专业型硕士(金融、应用统计)

330日——42

2-3

3

【全日制】专业型硕士(国际商务)

331日——42

1

4

【非全日制】金融

等待后续调剂通知

2

5

【非全日制】国际商务

等待后续调剂通知

2

















注:具体安排详见学院复试通知,请考生及时查收邮件,保持手机畅通。


五、资格审查与复试内容

1. 资格审查相关材料提交请参见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上海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通知》。

请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达到学院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根据要求,在 2023 3 25 8:00 后至复试前登录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https://gmis.shu.edu.cn/PHP/ZS/)进行材料提交,登录名为考生准考证号,密码为考生身份证号。 调剂考生资格审查材料提交办法由学院另行通知。

2. 复试内容

1)笔试(满分100分):考察考生专业基础知识及能力。

2)面试(满分200分,其中英语面试100分,专业面试100分):考生通过6分钟自我介绍,对包括但不限于自我介绍、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和科研经历等进行详细陈述,并回答复试专家问题。考察考生科研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志趣等综合能力与素质。面试包含外语能力评价,考察考生英语听力、口语交流能力。

3. 准备材料:每位考生准备个人简历,限一页A4纸,打印5份。


六、复试内容与成绩计算、录取规则

【复试内容】

复试总分300分,其中英语面试100分,专业课笔试100分,专业课面试100分。

【成绩计算、录取规则】

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按照各专业招生名额以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如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复试成绩、初始总成绩顺序录取,同时综合衡量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不合格者(180分以下),不予录取。

已录取的推免生不再参加此次复试。


七、调剂信息

经济学院(101)接受调剂专业:025100 金融(非全日制);025400 国际商务(非全日制)。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复试方式和要求与一志愿考生相同。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调剂复试安排,并提前向调剂考生公布。


八、招生体检与资格复查

1. 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由学校医院组织。体检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执行。

2. 学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复试违规违纪行为,对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信息公开

复试录取工作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

学院联系电话:021-66133467

电子信箱:jingji@oa.shu.edu.cn


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3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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