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经济学院2020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创建时间:  2020/06/09  王晓磊   浏览次数:   

经济学院2020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上海大学推迟了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工作。根据学校决定,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采取"申请-考核"制,学校不再举行统一的外国语笔试,由各学院(学科)对考生的英语水平和专业水平进行考核。经济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针对"申请-考核"制选拔要求,制定本《招生实施办法》。
一、申请阶段
1.报名资格
凡申请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的考生,要符合《上海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上规定的报考条件,并完成网上报名(http://gs.shu.edu.cn/bsbm)。
2.材料提交
根据上海大学统一要求进行提交。详见《关于调整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方式和考生邮寄报名材料的通知》。
3.时间节点
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材料已于20205月14日-5月26邮寄报名材料。未收到报名材料或考生未在规定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邮寄报名材料的,视为考生放弃报名。
 
二、考核阶段
1、复试资格审核工作小组
复试资格审核工作小组由经济学院5名专业教师组成,成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目前为经济学院在编在岗的专业教师;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本年度不招收博士研究生。
2、考生复试资格
凡报考2020年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应按照学校规定,在指定时间向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寄送相关材料,由"经济学科学位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复试资格审核工作小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材料,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复试资格条件,对申请者的学术能力进行评价,确定考生的复试资格。
报考经济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满足如下条件之一者,方可获得复试资格。
    (1)已发表C刊及以上学术论文(含CSSCI / SSCI / SCI期刊),论文须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时的第二作者序署名(含SCI、SSCI杂志论文的第一通讯作者);
(2)已正式出版学术专著(独著或第一作者);
(3)以项目负责人身份主持过省部级以上(含各省市教委、教育厅)纵向科研项目;
(4)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奖项(优胜奖、参与奖除外),团体奖须排名前三。
     复试资格审核结果将以邮件形式通知考生。
3、复试流程
     "复试资格审核工作小组"审核后,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进行复试环节。
(1)复试形式:
    复试形式为在线复试。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将收到学院发放的复试通知。复试通知将以邮件形式发送,请考生及时关注。
(2)在线复试内容:复试分笔试和面试为两大部分,总分为500分。
笔试为300分,包括:英语在线笔试,100分;专业基础在线笔试(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100分;专业知识在线笔试(根据报考方向,分别考金融学,或产业经济学,或国际贸易学,或区域经济学,或数量统计),100分。
面试为200分,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综合素质等。
(3)复试组织形式和计分方式
在线笔试由学院统一组织安排,英语在线笔试、专业基础在线笔试(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专业知识在线笔试各为60分钟,满分300分;
在线面试由复试专家组负责,每场面试的专家组成员不少于五人,由相关专业导师组成,负责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在线考核;每位考生考核时间为30分钟,其中要求每位考生进行简要的自我介绍、个人主要学术成果、学术创新以及研究计划介绍。
各专家根据考生的表现独立评分,取专家组平均成绩,作为考生的考核成绩。
 
三、录取阶段
1. 复试总分(500分)=英语(100分)+专业基础(100分)+专业综合(100分)+综合能力(200分),低于总成绩满分的60%,不予录取。
2.学院根据招生计划,按照专业方向复试,并按照报考的导师进行录取成绩排序,原则上一名导师招生人数不超过1名。
3.录取时,严格按学校规定的非定向与定向攻读比例进行录取。定向培养考生须签署定向培养协议。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为量化指标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由学校统一进行公示。
 
四、咨询
咨询电话:021-66137926咨询邮箱:shujingji@163.com
 
 
上海大学经济学院
                                    2020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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