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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精神,结合经济学院实际情况,现就学院接收2020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的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成立由学院党政领导牵头,系、中心及学科负责人参加的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按照教育部、上海市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办法,组织和领导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对复试结果负责。 二、接受专业 1.申请条件:经济类专业,以及理工类、管理类等相关专业,且已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应用经济学是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的专业,可在相关一级学科内招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博(以下简称“直博生”),招生人数一般不超过学院博士生招生计划的20% 。 2. 学院研究生推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并通知其本人。 三、申请条件 1. 申请人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以德为先,具有较强的科研潜力,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2. 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校推荐的2020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3. 申请人专业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排名均在本专业名列前茅者优先考虑。 4.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未受过任何处分。 5.各实践性教学环节成绩良好,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并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要求。 6. 申请直接攻博者,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须具有较强的外语能力和突出的学术研究能力与潜质。 四、申请程序 1.上海大学推免工作均实行网上操作,即申请人获得推免资格后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查询上海大学的接收推免生实施办法和专业目录。 2.学院将对申请者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通过研招网发放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的申请人,应尽快登陆研招网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并于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复试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提交加盖所在院校教务处公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 (3)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他材料,如个人简介、本科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等。 (4)申请直接攻博的推免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两封相关专业正高职称的专家推荐信。 五、复试安排 1. 复试科目: 所有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经通知均须参加复试,复试以面试方式进行。复试科目:英语、专业课(含综合能力)。 2. 复试要求: 复试小组5名专业教师组成,复试时间与复试形式由复试小组决定。评分采用百分制,专业成绩、外语成绩共100分(其中外语30分,专业课70分),复试成绩不及格(专业课+英语课<60 分)者,不予录取。 按复试成绩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学院将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由校研究生院统一公示。 3. 时间安排: (1)第一批申请者可于9月20日登陆“上海大学2019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预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9月20日——9月28日之间组织多场复试。 (2)第二批申请者自9月28日起,申请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报名。9月28日——10月10日为复试、录取阶段。 六、复试和录取 1.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突出科研创新能力考查,复试既要注重学生学习成绩、一贯表现,也要加强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素质能力的考核。考核内容应包括外语测试、专业知识、科研和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难易程度适当,确保公平、公正。 4. 复试形式采用面试,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过程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5. 复试时,学院将对申请直接攻博推免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等要组织专家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有抄袭、造假、冒名或有名无实等情况的学生直接攻博。 6. 录取工作将通过国家研招网推免系统进行,复试合格者,通过研招网对其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应登陆研招网及时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凡接受待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予取消。 7. 拟录取名单将上报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经济学院 2019年9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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