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经济学院2021年接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复试工作方案

创建时间:  2020年09月27日 00:00  王晓磊   浏览次数:   返回

根据学校精神,结合经济学院实际情况,现就学院接收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的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成立由学院党政领导牵头,系、中心及学科负责人参加的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按照教育部、上海市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办法,组织和领导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对复试结果负责。
 
二、接受专业
1.申请条件:经济类专业,以及理工类、管理类等相关专业,且已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应用经济学是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的专业,可在相关一级学科内招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博(以下简称"直博生"),招生人数一般不超过学院博士生招生计划的20% 。
2.学院研究生推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并通知其本人。
 
三、申请条件
1. 申请人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以德为先,具有较强的科研潜力,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2. 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校推荐的2021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
3. 获得复试通知的推免生须按照学院的要求参加复试。复试着重对理论基础、科研潜力、专业技能和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2021年推免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进行(使用腾讯会议平台),具体要求以学院发出的复试通知为准。
4. 学院招生工作小组遵循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的原则,根据推免复试成绩,结合考生科研潜质、思想政治表现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申请直博生,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须参加直博生复试(学院另行安排),由学院博士生导师衡量直博生的学术研究能力与潜质。
5. 对拟录取推免生,学院将发出拟录取通知(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发出的拟录取通知为准),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确认,逾期则视为主动放弃。
6. 拟录取名单将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核,并公示10个工作日。最终录取名单将上报上海市考试院和教育部。
 
四、申请程序
1.上海大学推免工作均实行网上操作,即申请人获得推免资格后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查询上海大学的接收推免生实施办法和专业目录。
2.学院将对申请者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通过研招网发放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的申请人,应尽快登陆研招网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并于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所有材料合为一个PDF文件,发至邮箱shujjyb@vip.163.com)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他材料,如个人简介、本科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等。申请直博的推免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两封相关专业正高职称的专家推荐信。
 
五、复试安排
1.复试科目:
所有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经通知均须参加复试,复试以面试方式进行。复试科目为英语和专业课(含综合能力)。
2.复试要求:
复试小组5名专业教师组成,复试评分采用百分制,专业成绩、英语成绩共100分(其中英语面试30分,专业面试70分),复试成绩不及格(专业+英语<60 分)者,不予录取。
各专业方向按复试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由校研究生院统一公示
3. 时间安排:
(1)第一批申请者可于即日起登陆"上海大学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预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9月20日——10月11日之间组织多场复试。
(2)第二批申请者自10月12日起,申请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报名。10月12日——10月18日为复试、录取阶段。
 
六、其他事项
1. 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须保持"推免服务系统"注册的手机号畅通。如因关机、停机等而延误接收通知,造成无法录取或无法入学,责任由考生自负。
2. 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3. 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录取为直博生的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未达到上述要求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4. 未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的考生,我校一律不予录取。
5. 已被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
 
七、信息公开
复试录取工作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
学院联系电话:021-66133467
电子信箱:jingji@oa.shu.edu.cn
 
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9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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