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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经济学院2022年“申请—考核”博士招生工作办法

创建时间:  2022/04/27  陈文婕   浏览次数:   

上海大学经济学院2022年“申请—考核”博士招生

工作办法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经济学院将于2022年4月下旬起进行博士研究生普通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学院根据教育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当前疫情防控需要,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则

上海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普通招生考试全面实施“申请-考核”制。考生须根据学校和学院的要求提交证明其基础知识,学习和研究能力、创新潜质等方面的申请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参加招生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学校择优录取。

二、组织管理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各项工作,根据学校制定的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结合学科特点制定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细则,遴选成立申请材料审核小组、综合考核专家组等开展具体工作。

综合考核专家组由至少5名所在学科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组成,要求责任心强、为人公正、教学科研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外语交流能力强,其中正高职称人员一般不低于60%。

学院将加强对招生过程的规范管理,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

三、申请条件

凡申请参加“申请-考核”的考生必须满足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具体规定详见我校 《上海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

四、申请审核程序

1.申请者须按照2022年上海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时提交报名材料,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伪造,否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报考和录取资格。

2.学院申请材料审核小组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审核通过者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

五、综合考核形式、内容及规则

1.考核形式

根据学校要求,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时间为是5月2日—5月10日,原则上以腾讯会议方式进行,相关要求按照《2022年上海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须知》执行。

2.考核形式与考核内容

(1)确定复试资格

学院组织不少于5名高级职称人员(其中正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60%)组成复试考核小组,负责全部复试工作。

初审由经济学院博士生招生复试考核小组负责,通过对申请者的硕士学位论文、参与科研项目、论文和著作、外语水平、研究计划、专家推荐意见及其他材料进行综合分析,并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评价排序,确定进入学术水平笔试的名单。

(2)学术水平复试

①复试方式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两门:英语、专业基础;面试两门:专业综合、综合能力。

② 笔试两门,总分值为200分(其中英语100分,专业基础100分)。

学院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确定进入综合能力面试的名单。

③ 综合能力面试,总分值为300分,包含专业综合(100分),综合能力(200分)等两个部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④复试成绩的总分为500分。学院将对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按照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 组织形式

综合能力面试由复试专家组负责,每场面试的专家组成员不少于五人,由相关专业导师组成,负责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考核;每位考生考核时间为30分钟,其中要求每位考生进行简要的自我介绍、个人主要学术成果、学术创新以及研究计划介绍。各专家根据考生的表现独立评分。

六、录取阶段

1.复试总分(500分)=英语(100分)+专业基础(100分)+专业综合(100分)+综合能力(200分)。总成绩低于满分的60%者,不予录取。

2.学院根据招生计划,按照专业方向复试,并按照报考的导师进行录取成绩排序,原则上一名导师招生人数不超过1名。学院全年招生总名额为12名(含直博生、硕博连读、科研专项),根据复试情况名额可能会有微调。

3.录取时,学院对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按照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复试考核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照:1)专业基础 2)专业综合 3)外语考核 4)综合能力降序排列。严格按学校规定的非定向与定向攻读比例进行录取。定向培养考生须签署定向培养协议。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为量化指标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由学校统一进行公示。

七、学费

上海大学博士研究生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我校财务处网站公告。


八、招生工作疫情防控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统一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不组织校外学生进校考核。考核工作人员及工作场所的疫情防控按照上海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

学院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被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上海大学经济学院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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