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2017年推免研究生优惠政策方案

创建时间:  2016年09月20日 00:00  陈文婕   浏览次数:   返回

一、学院简介
上海大学经济学院位于美丽的上海大学宝山新校区。学院设有经济学系、金融学系,以及产业经济研究中心、金融信息分析研究中心、中国服务经济研究中心、能源与环境经济研究中心等一批研究机构。
学院现有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和统计学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国际商务和金融2个专业硕士点、金融MBA;学院也是CFA(注册金融分析师)官方合作伙伴。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80余人,其中教授17人,副教授41人;学院聘请海内外知名学者为特聘教授或兼职教授,并从金融、贸易、工商机构和政府部门聘请资深专业人士担任研究生校外导师,实现产学研结合培养学生。
目前学院拥有34个企事业实习基地,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专业实习条件,其中与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共建教育部批准的国家级专业实习基地。学院毕业生的就业率多年来处于学校领先水平。
学院与美国、法国、意大利、瑞典、英国、德国、爱尔兰、澳大利亚的高校建立了师生互派和学术交流关系。

二、接收录取工作流程和办法
1、接收推免自2016年9月18日开始到10月10日截止。
2、申请条件:经济类相关专业,以及理工科或管理学等相关专业,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推免生可根据上海大学2017年研究生招生简章经济学院所列硕士研究生招生类型和方向填报志愿。
4、学校、学院研究生推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人相关材料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并通知其本人。
5、申请者应在参加面试前或前来参加面试时向学院提供以下材料:
(1)符合推荐免试直升的学生需完整、真实填写个人申请表;
(2)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本人自述(限1000字以内);
(3)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
(4)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
(5)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它材料。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发现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即取消申请人推免录取资格。
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寄(或送)达上海大学经济学院。
邮寄(送达)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临)599号上海大学东区经管楼224室 陈文婕老师,邮编:200444
联系人:陈文婕老师,联系电话:021-66137926
5、学院将组织面试(外语和相应方向的专业知识),原则上复试安排二次;复试由学院研究生推免招生领导工作小组总负责,各复试小组由5-8名专业教师组成,综合考察学生的专业知识水平与综合素质。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复试小组根据公平、公正原则给出面试成绩,学院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
6、获得拟录取资格的申请者由经济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发给拟录取通知书。
7、拟录取的推免生须在全国规定的统考报名时间内履行正式报名手续。
上海大学学生根据本校推免办法获得资格的,学院接收工作流程和办法同上。

三、优惠政策
正式录取的高水平大学推免生,在以下几方面享有优惠:
1、新生入学奖学金;
2、新生奖学金评定优先加分;
3、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导师;
4、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硕博连读;
5、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国际交流项目。

上海大学经济学院
201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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