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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经济学院2027年接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复试工作方案

创建时间:  2026/09/16  杨轶   浏览次数:   

上海大学经济学院2027年接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复试工作方案

根据学校精神,结合经济学院实际情况,现就学院接收2027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的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成立由学院党政领导牵头,系、中心及学科负责人参加的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按照教育部、上海市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办法,组织和领导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对复试结果负责。


二、接受专业

1.申请条件:经济类专业,以及理工类、管理类、人文社科类等相关专业,且已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经济学院的应用经济学,是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的专业,可在相关一级学科内招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博(以下简称“直博生”)。包括:

(1)本科直博生:

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专业:020200 应用经济学

以上专业可招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

(2)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020100 理论经济学

020200 应⽤经济学

(3)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025100 ⾦融

025200 应⽤统计

025400 国际商务

025800 数字经济

2.上海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对申请人材料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并通知其本人。

三、申请条件

1. 申请人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以德为先,具有较强的科研潜力,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2. 须取得所在高校推荐面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生,以“全国推荐面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和教育部备案的申请无效。

3.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研究潜质、专业能力。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 申请直博生,除满足上述条件外,须提交两封相关专业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四、招收程序

1.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及要求者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预报名系统(https://gmis.shu.edu.cn/php/bm/)预报名,详见《上海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预报名通知》;

错过预报名但仍有意向报考上海大学经济学院的推免生,可在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及时填报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院系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复试。

2. 学院对考生的申请进行审核,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考生。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确认,逾期视为主动放弃。

3. 获得复试通知的推免生须按照招生院系的要求参加复试。复试着重对推免生的理论基础、科研潜力、专业技能和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复试过程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全程录音录像。

4. 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遵循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的原则,根据推免复试成绩,结合考生科研潜质、思想政治表现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5. 对拟录取推免生,学院将发出拟录取通知(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发出的拟录取通知为准),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确认,逾期则视为主动放弃。

6. 拟录取名单将上报我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示。最终录取名单将上报上海市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


五、复试安排

1.复试科目:

复试以线上复试方式进行。复试科目为英语和专业课(含综合能力)。

2.复试要求:

复试小组5名专业教师组成,复试评分采用百分制,专业成绩、英语成绩共100分(其中英语面试30分,专业面试70分),复试成绩不及格(专业+英语<60分)者,不予录取。

各专业方向按复试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如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外语口语听力成绩顺序录取;拟录取名单,由校研究生院统一公示

3. 时间安排:

1)申请者可于即日起至920日下午4点,通过“上海大学2027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预报名网”(https://gmis.shu.edu.cn/php/bm/),进行网上报名,学院通过邮件通知学生本人,预计918日——923日之间组织多场复试。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2)错过预报名但仍有意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可自921日起,申请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报名。我院将结合实际情况决定后续复试。


六、学制、学费与奖助学金

1.学制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 2 -3 年,各学科专业学制可在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直博生的学制为 5 年。

2.学费

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相关政策,我校对所有录取的研究生均实行收费制度,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我校财务处网站关于上海大学研究生学费标准的公示。

3.奖助学金

上海大学逐年加大经费投入力度,通过提高奖助水平,吸引优质生源,鼓励学生潜心学习。

1)国家助学金。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凡被上海大学正式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方式学习的研究生,可按照学制获得国家助学金。

2)国家奖学金。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凡被上海大学正式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方式学习的研究生,成绩优秀者可申请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2万元,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 3万元,每年评审一次。

3)学业奖学金。根据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学业水平,上海大学的学业奖学金分为不同等级,硕士研究生每年最高可达 1.2 万元,博士研究生每年最高可达1.8万元。

4)助研、助教、助管津贴。根据教学科研需要,学校设立助研”“助教助管岗位。

另外,学校还有宝钢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及学院设立的各种冠名奖学金。


七、针对推免生的优惠政策

除以上奖助学金外,凡被我校录取的优秀推免生,还可享受如下优惠政策:

1. 新生入学奖学金;

2. 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导师;

3. 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硕博连读;

4. 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国际交流项目。

八、其他事项

1. 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须保持“推免服务系统”注册的邮箱地址正确,手机畅通。

2. 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3. 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录取为直博生的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未达到上述要求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4.预报名考生经学校复试已接到预录取通知的,仍须根据我校接收工作时间安排及时登录教育部的“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注册、报名申请以及相关环节确认。未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的考生,我校一律不予录取。

5. 已被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

九、信息公开

推免咨询电话:021-66137929/66137926


上海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

2026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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