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经济数据实验中心学生安全教育规定

创建时间:  2016年06月01日 00:00  王晓磊   浏览次数:   返回

上海大学经济数据实验中心学生安全教育规定
 
上海大学经济数据实验中心是师生从事实验教学与科学研究的重要场所,实验室的安全是平安校园建设的重要环节,为教学、科研顺利开展提供保障,并为提高我校学生实验室安全防范意识与应急救援能力,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经济学院新生入学后,在新生教育周内即应认真阅读上海大学实验室安全手册,了解各项实验室安全知识。
 
第二条 经济学院学生必须参加实验室安全知识学习,并通过安全知识考试后,方可进入上海大学经济数据实验中心。
 
第三条 通识类安全知识是所有学生必备的实验室安全知识,经济学院学生均应参加知识学习,并在入学第一学期内通过相应的安全教育考试。
 
第四条 学生若跨学科学习,则须学习相应学科的安全知识,并通过专业安全教育考试后,方可进入上海大学经济数据实验中心。
 
第五条 实验室安全知识日常学习与考试均应登陆上海大学实验设备处实验室安全教育系统(安开网)进行,具体网址为:ankai365.shu.edu.cn。
 
第六条 本规定由上海大学经济数据实验中心负责解释,自2016年4月13日起实行。

上一条:上海大学经济数据实验中心实验课程与实验项目管理办法

版权所有 © 上海大学   沪ICP备09014157   沪公网安备31009102000049号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   邮编:200444   电话查询  
技术支持:上海大学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