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经济数据实验中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创建时间:  2019年05月09日 00:00  王晓磊   浏览次数:   返回

上海大学经济数据实验中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019年5月修订
 
为加强值班安全管理,及时妥善处理发生的各类安全紧急事件,提高紧急突发性事件的快速反映和各项应急工作的协调开展,确保实验中心财产和人员人身安全,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上海大学经济数据实验中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上海大学实验设备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本着预防为主,迅速及时、有效地开展各项处置工作,切实维护实验中心的安全与稳定。在处置突发事件时,要态度明确,区分性质,严格纪律,讲究策略,措施得力,处置果断,防止事态扩大。 
二、 报告制度与报告程序 
1、发生安全事故后,工作人员应及时向上海大学实验设备处安全工作小组和上海大学经济学院办公室报告,并视情况迅速拨打110、120、119应急电话(110匪警、120救护、119火警);
2、实验中心安全责任人应根据事故情况,撰写书面报告,逐级上报;
3、报告内容如下: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简要经过、已采取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 
三、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消防事故应急预案 
1、发现火警后,在场工作人员应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迅速扑灭火源,并视火情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
2、保障安全通道畅通,有组织的做好实验中心人员疏散工作,在疏散过程中,应井然有序,避免拥挤所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
3、应坚持先救人,后救火的原则,如有人被火围困,需立即组织力量抢救;
4、控制火势,防止火势蔓延,极力抢救财物,降低火灾所造成的损失。
(二)电力事故应急预案
1、首先查明原因,如因上级管理部门决定停电,应立即将详细情况通知有关部门和员工; 
2、突发大面积停电:迅速拨打电话向物业管理部门查明停电原因,并及时了解事故情况及来电时间; 
3、突发因触电而导致的人身伤害事故,应迅速将事故人员与电器绝缘,并拨打120救护电话。
(三)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1、自然灾害发生后,工作人员应立即通知所在部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到位; 
2、认真组织员工疏散到安全地带,对没有及时撤出的人员,应极力查找或营救; 
3、沉着应对突发灾害性事故的发生,积极开展自救和互救工作,使人员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有效保障员工的生命和公司的财产安全;
4、各部门应积极主动协助配合领导小组维护好公司秩序,并向上级部门报告伤亡人数及损失情况。 
(四)盗窃事故应急预案 
1、盗窃事件发生后,立即保护好现场,并通知上海大学武保处来进行调查,必要时应拨打110通知警方,查找被盗原因;
2、及时向经济学院领导报告盗窃事故情况; 
3、如发现有人现场作案,应先拨打110,并对正在实施犯罪行为的不法分子预以制止,组织保卫力量将其抓获交公安部门处理。 
 
 
 
 
上海大学经济学院
                                         上海大学经济数据实验中心
                                                   二〇一九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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