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仪器设备(含数据库)采购流程
2020年10月修订
一、仪器设备招标采购流程
1、采购预算金额大于50万的仪器设备需要进行招标采购。(重要提示:根据上大内[2016]34号的规定,超过10万元的仪器设备务必在采购开始前联系实验设备处完成贵重仪器可行性论证,联系人:实验设备处,何清,行政楼307,66132950)
2、采购人网上(采招办网站:https://czb.shu.edu.cn/『业务系统』)提交申请单。
3、申请单经学院分管负责人审批通过后流转至采招办货物服务采购科,采购申请人编制并提交使用和技术需求文件。所有采购项目使用和技术需求文件须经采购申请单位“三重一大”会议决策,附《上海大学招标技术需求审批表》(https://czb.shu.edu.cn/fwzn/xzzx.htm下载中心下载),随技术需求文件一并提交至采招办(宝山校区A501,电话66135582/66135586)。其中:
(1)50-400万元仪器设备由采招办货物服务采购科审核招标文件,包括形式审核和内容审核。
(2)400-1000万元仪器设备,经采招办货物服务采购科、采招办领导二级审核。
(3)1000万(含)以上仪器设备,经采招办货物服务采购科、采招办领导、校招标领导小组三级审核。
4、选定招标方式。
(1)400万元(含)以上应当公开招标。
(2)50-400万元,由申请单位选择非公开招标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询价等。
5、仪器设备项目由采招办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实施招投标。
6、学院指派采购人参加评标。评标定标、中标公示后,鉴定合同。国产合同一般线上签订,进口合同由招标科委托外贸代理机构签订。
7、验收入库冲账。仪器设备验收入库后,在实验设备处资产管理系统(https://sbc.shu.edu.cn/)中进行登记入库,打印入库验收单,并携带申购单、合同、验收报告、发票等材料至实验设备处设备管理科(行政楼307A,电话66132950)办理入库手续。
8、根据合同付款方式,由采购人至财务处付款。
二、仪器设备非招标采购流程
1、采购预算金额大于1000元,小于50万的仪器设备可进行非招标采购。(重要提示:根据上大内[2016]34号的规定,超过10万元的仪器设备务必在采购开始前联系实验设备处完成贵重仪器可行性论证,联系人:实验设备处,何清,行政楼307,66132950)
2、采购人网上(采招办网站:https://czb.shu.edu.cn/『业务系统』)提交申请单。
3、预算金额大于1000元(含1000元)、小于10万元的设备采购,采购人自行采购,按要求将采购合同、验收单等材料上传采招办业务系统,经审核通过后可打印申购单。
4、预算金额大于10万元(含10万元)、小于50万元的设备采购,采购人需用上大迅采方式采购,按要求上传材料至采招办业务系统进行三方比价,审核通过后可打印申购单。
5、验收入库冲账。仪器设备验收入库后,在实验设备处资产管理系统(https://sbc.shu.edu.cn/)中进行登记入库,打印入库验收单,并携带申购单、合同、验收报告、发票等材料至实验设备处设备管理科(行政楼307A,电话66132950)办理入库手续。
6、根据合同付款方式,由采购人至财务处付款或报销。
三、仪器设备政府集市采购流程
1、在政府采购目录内的仪器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投影仪、空调等)采购,须严格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https://czb.shu.edu.cn/zcfg/zfjzcgmlhcgxebz.htm)进行采购。
2、采购人网上(采招办网站:https://czb.shu.edu.cn/『业务系统』)提交申请单。经审核通过后,由采招办统一负责采购。
3、采招办统一采购完成后,通知采购人至采招办货物服务科(宝山校区A501,电话66131721)领取发票、采购合同、验收单等材料
4、验收入库冲账。仪器设备验收入库后,在实验设备处资产管理系统(https://sbc.shu.edu.cn/)中进行登记入库,打印入库验收单,并携带申购单、合同、验收报告、发票等材料至实验设备处设备管理科(行政楼307A,电话66132950)办理入库手续。
5、根据合同付款方式,由采购人至财务处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