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经济学院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

创建时间:  2022年09月14日 18:41  李钰   浏览次数:   返回

根据《上海大学2023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现制定我院2023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推免工作实施原则

1、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推荐条件,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审核、考察,以绩点整体排名为主要依据,认真贯彻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推免学生的质量;

2、推荐过程做到公开透明;

3、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推荐工作进程执行。

二、推免名额分配原则及方案

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本学院共有推免名额26名,可推荐人数33名。

学院各专业推免名额及可推荐人数如下:

经济学专业名额6名,可推荐人数8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名额2名,可推荐人数3

金融学专业名额18名,可推荐人数22

三、推免申请对象及条件

1、推免申请对象:上海大学202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推免申请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2)品行表现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受过学校留校察看及以下纪律处分的学生,推免工作开始(日期以学校发布正式通知为准,下同)前处分已解除的,不受原处分的影响。

(3)追卓越、创一流,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学业成绩优良,截至2021-2022学年夏季学期结束,理工类、艺术类专业平均绩点不低于3.00,人文类、经管类专业平均绩点不低于3.10,且无不及格必修课程(注:经重修后合格,可认定为目前无不及格必修课程)。

(5)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并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要求。

(6)定向生不享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待遇。如学生提出申请推免资格,必须在学校规定的各学院(部、系)上报推荐名单或个人申请的时间节点前,提供定向省(区)同意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函件等相关文件。不能提供相关文件者,学校不接受推免申请。

四、遴选指标及权重

遴选指标包含学生学业综合成绩和体现学生全面发展的相关项目指标:

1、学业综合成绩指学生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即截至2021-2022学年夏季学期结束,学生所修读的所有本科课程的平均成绩绩点(以学生成绩大表为准)。学生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权重为75%

2、学生全面发展相关项目指标权重为25%。每一类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最高一项。

全面发展的相关项目指标主要包括学生提供的以下六个类别证明或成果:

(1)第一类:入伍服兵役,权重30%

按照《关于2023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伍服兵役”相关条款的说明》(附件一)执行。

(2)第二类:志愿服务,权重10%

按照《上海大学2023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志愿服务项目认定指导意见》(附件二)执行。

(3)第三类:国际组织实习,权重5%

国际组织实习是指由上海大学组织的国际组织实习,需要学生提交国际组织实习的证明文书,由国际部进行认定,详见附件三。

(4)第四类:科研成果,权重30%

① 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或者第一作者在 SSCI一区、《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经济学季刊》、《金融研究》、《世界经济》、《管理世界》和《管理科学学报》发表专业学术论文,100分;

② 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或者第一作者在SSCI二区、三区、四区,SCI和除①中列出的期刊以外的其他CSSCI期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60分;

③ 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或者第一作者在北大核心期刊和CSSCI扩展版发表专业学术论文,40分;

④ 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或者第一作者在其他公开学术刊物发表专业学术论文,20分;

⑤ 以独立作者或者第一作者入选上海大学本科生学术论坛论文及获奖:一等奖50分,二等奖30分,三等奖20分,优胜奖10分;

⑥ 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国家级主持人 60 分,参加人20分;市级主持人 40 分,参加人10分;校级主持人20分,参加人5分。

期刊论文以提交申报材料时见刊为准,录用通知等不予考虑。如学生有多项科研成果时,只认定一项代表成果。并且,此项目仅限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但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5)第五类:竞赛成果,权重20%

①互联网+ 或者挑战杯:

国赛:一等奖100分;二等奖90分;三等奖80分;

市赛:一等奖50分;二等奖30分;三等奖15分。

②全国类其他各类竞赛(详见附件四):一等奖60分;二等奖50分;三等奖40分;

此项目限学生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如学生有多项竞赛成果时,只认定最高一项成果。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但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竞赛成果以本方案公布日为截止日期。

(6)第六类:体育竞赛成果,权重5%

按照体育学院《上海大学2023年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窅研究生体育加分认定指导意见》(附件五)执行。

3、学术专长的认定。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组建学术专长推免专家审核小组,本届学术专长推免专家审核小组成员为:聂永有、陆甦颖、毛雁冰、刘康兵、韩太祥、倪中新、周思。

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


五、其他

1、在计算推免总成绩时,原则上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果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比较不四舍五入情况下后一位小数的情况,直至出现不同分值为止。

2、如发生各单位推免工作小组不能解决的争议,学生应在学校推免生名单公示结束前向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争议双方在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时陈述理由,最后由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作出决定。

3、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要履行《申请上海大学2023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承诺书》(附件六)的承诺。学校不再将其列入毕业生就业推荐计划,不接受其赴境外公派留学的申请,不受理其放弃推免资格申请。各单位在推荐选拔时应做好宣传工作。

4、申请攻读本校推免生的学生,没有获得上海大学推荐名额的,本校不予接收;申请攻读外校推免生的学生,没有获得上海大学推荐名额的,外校录取或任何承诺均不获承认。

5、推荐202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上海大学2023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为准,任何个人的承诺均无效。

6上海大学2023年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工作由学校研究生院另行发文。


六、组织机构

为保证本次工作顺利进行,学院成立推免直升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聂永有、陆甦颖

组员:毛雁冰、刘康兵、冯玉鑫、周思、李钰、陈文婕

七、日程安排

为保障本次推免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将严格按照公布的日程进行操作。

1、9月14日-16日上午8点前:学生报名。有意向的同学请填写附件中的表格,并将填写好的表格电子版与相应证书的电子版文件同时发送至以下三个邮箱:教务办(eco_jwb@oa.shu.edu.cn) ,王冲老师(modest66@i.shu.edu.cn),黄婉璐老师(wanlu_h@163.com)。

邮件要求:主题为“推免申请:学号+姓名+专业”,所有附件需以“学号+姓名+附件名”形式命名,如“12120001+张三+学科竞赛证书”等。

所有材料以发邮件时间为准。材料经初审后,学生填写申请表,导师、辅导员进行推荐。

2、9月16日下午4点前:各专业汇总学生申报材料,报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3、9月17日-9月18日: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遴选指标认真审核考察学生综合情况,组织专家审核小组审核鉴定学生的学术专长,在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范围内确定本单位拟推荐名单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并同时上报教务部。

4、9月24日前: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并审定当届推免生名单;教务部公示当届推免生推荐名单,并将名单上传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

本项工作由中共上海大学经济学院委员会全程监督。


经济学院2023年推免直升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9月13日


附件:

一、关于2023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伍服兵役”相关条款的说明

二、上海大学2023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志愿服务项目认定指导意见

三、上海大学本科生赴国际组织实习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四、学科竞赛列表

五、上海大学2023年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体育加分认定指导意见

六、申请上海大学2023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承诺书

七、学生填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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