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团支部:
为表彰过去一学年在学习、工作、社会实践等各方面涌现出来的优秀个人和学生集体,进一步激发全校学生的积极性、创造性,共青团上海大学委员会决定在全校开展2016-2017学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学生先进集体的评选表彰活动。经济学院团委结合学校相关规定要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表彰的对象为2016-2017学年在我院全日制就读的学生和学生集体。
二、评选标准
(一)上海大学优秀学生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校规校纪院纪,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主动关心集体和同学,并能在班团支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加班级、学院开展的各项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参与院校举办的各类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活动,有奉献精神和较强的责任感及实践能力,并有突出贡献;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并获当年度奖学金;所在寝室卫生检查平均成绩在良好以上;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参与当年度"挑战杯"专项竞赛、各类创新项目、学术类专业竞赛、志愿者工作中有突出表现或自愿申报大学生兵役的同学,原则上优先考虑。
(二)上海大学优秀学生干部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德才兼备,品学兼优,一般应该获得当年度奖学金(无不及格科目);所在寝室卫生检查平均成绩在良好以上;主动承担社会工作,积极组织班团支部开展校院的各项活动,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热心为老师、同学服务,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具有突出工作成绩,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在班团支部、各类学生组织中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参与当年度"挑战杯"专项竞赛、各类创新项目、学术类专业竞赛、志愿者工作中有突出表现或自愿申报大学生兵役的同学,原则上优先考虑。
(三)上海大学学生先进集体
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的集体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学术气氛浓厚,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积极开展素质拓展计划及团支部生活,能够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积极参加各类班团主题团日、申报卓越班集体、具有显著班级特色、荣获各类集体荣誉的班集体优先考虑。
三、名额分配及操作办法
校级优秀个人及学生先进集体的总名额由校团委根据我院学生及学生集体总数按比例核定,各班团按分配好的名额进行推荐评选。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时间节点
11月3日 组成学院评审委员会,对相关选拔标准、选拔程序及实施细则等予以公示,并报校团委备案;
11月6日—11月13日 学院团委根据评选细则向全院学生传达团委精神,学生自行申报;组织基层团支部组织民主推荐,评选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年级名额);
11月16日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优秀学生(学院名额)、优秀学生干部(学院名额)、学生先进集体公开答辩;
11月16日—11月22日 学院评审委员会进行公开评审,评选出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和学生先进集体候选单位,在本院内公示三天;
11月24日 学院团委上报各类评优名单及完整材料。
五、材料上报
1、各类申报登记表。一式二份,须用水笔规范填写或打印。
2、个人和集体事迹材料。一式一份,字数为1000字左右,以第三人称写,并附上各类获奖证明复印件。
3、电子版材料。所有材料须在11月13日16:00前,将电子版发送到学院团委组织部邮箱:workshu@126.com,邮件标题注明:**学院17年优生/优干/先进集体,纸质版送到学院团委237办公室。
备注:根据第十五届"挑战杯"竞赛具体工作情况,各类奖项赛后将综合考虑。
联系人: 郁丽洁 66137903*903
杨小璇 13795470374
共青团上海大学经济学院委员会
2017年11月 3日
下载通知附件